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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严格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和要求
    发布时间:2014/4/1 8:15:33      查看次数:2290

        消防车厂家获悉,3月15日,黑龙江省省长陆昊签署2014年黑龙江省森林防火命令,强调严格森林防火各项责任和要求。
        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防火令要求:一要严明防火时限。县级以上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提前进入或延期解除森林防火期和森林高火险期。二要严控野外火源。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要立即责令停止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对单位或个人予以罚款。三要严守防火规定。森林防火期内,进入森林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及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接受森林防火检查。对于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或个人给予罚款。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高火险区可实施封山防火措施,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或个人予以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报警。四要严管重点人群。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和少年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监护人,必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引发森林火灾。监护人没有履行监护职责而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对在辖区施工作业、农业生产、采集山产品、旅游观光等人员要履行巡护监管职责,对于没有履行监管职责而引起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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